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厦门市同安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 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区检察院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167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7件,审查起诉案件706件,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案件分别为32件和142件。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能动依法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再提升。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参与办理“7·29”跨境赌博、“2·25”偷越国边境等重大复杂案件,起诉28人,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和边境安全。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批捕269人,起诉876人。抓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检察官应邀到区委党校开展专题授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7人。着眼长治长效,推进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就校园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持续参与、推进“断卡”行动,共办理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案件97件198人,强化网络空间治理。
保障优质营商环境大局。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巩固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成果。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起诉69人。强化打击“自洗钱”犯罪1,落实洗钱上游犯罪“一案双查”,监督立案了全市首例涉毒“自洗钱”案件,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案例入选福建省洗钱案例汇编。为企业运行切诊把脉,针对被害企业日常管理漏洞“量身定制”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管理水平。主动安排检察官进厦门时代、厦门轨道6号线总承包部等单位开展类案分析和普法宣讲6场,护航企业发展。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388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办理负责制,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带案下访等方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增量,重复信访占比下降39个百分点。积极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典型个案、类案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促进商事登记管理、土地污染防治、液化石油气管理等领域的源头治理。立足办案当好“法治参谋”,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专题报送信息、报告2件,得到批示肯定。
二、坚持能动司法,以检察担当提速法治同安建设新优势
区检察院对标对表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激活监督效能。
打造侦检协作“新格局”。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会签工作指引、组织检警同堂培训,报捕案件大幅下降,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针对“帮信”犯罪、故意伤害等常见罪名签订取证要点指引,减少认识分歧,共护司法权威。强化办案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检警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件,夯实证据根基。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网上协同办案。检警协作持续升级,办案效率稳步提升,刑事检察“案-件比”2稳定在1:1.175的较好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切实减少当事人讼累。
凝聚绿色发展“新合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办理全市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3件72人,办理了陈某某等9人台湾浅滩海域盗采海砂案、郭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等,结合法治进乡村,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多部门在金都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得到学习强国、央视频等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会同区法院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合作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建立“蓝碳+绿碳”的“双碳”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模式,不断凝练生态检察经验和智慧,夯实绿色根基。
三、坚持呵护民生,以检察服务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区检察院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自觉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为民司法“暖心工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有机结合,增进社会和谐,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16%,被告人认罪服判率达96.5%。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追缴违法所得、追回被害人损失共计661万余元,获群众赠锦旗点赞。严格依法把握逮捕、起诉、羁押标准,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不批捕134人、不起诉131人,占已办结案件比例分别为33.7%和13.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94人,变更强制措施28人,避免“一押到底”。全年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为30.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三级联动、分期发放、专款专用等机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4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做强“同心未爱”护蕾品牌。依托“同心未爱”办案团队,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在全市率先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合相关单位组建38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针对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制发“督促监护令4”20份,促“甩手家长”履责管教。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6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39场次,覆盖师生达2.7万余人。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5制度,编发防性侵普法手册5000册,由真实案例改编的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入选最高检“检察官法治课”。协同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经营性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整治,排查酒店、宾馆及酒吧等17家,强化督促整改。办理了全市首例针对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发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刊物收录编发,并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十三批典型案例。
搭建阳光司法“亲民纽带”。让公正可感可触,建设“互联网+”公开听证室,召开听证会27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胞联络员等第三方参与评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听庭评议等检察办案活动28件,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6”全覆盖,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坚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接待律师阅卷334件,有效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托“同安检察”两微多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生态检察展厅7等线上线下平台,强化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发布检察微信、微博等信息1165条,普法展厅累计接待参观学习4千余人次,成为展示检察工作的特色名片。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检察监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同安、法治同安建设。
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案件317件,防止久立不决、有案不移。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5件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4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0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9件次。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裁判提请抗诉5件。针对一起性侵幼女案件判决量刑畸轻问题,三级检察院接续抗诉,获再审改判大幅加重刑罚。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自行立案侦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实现“侦查监督”与“侦查办案”双轮驱动,提升监督刚性。
刑事执行检察提档升级。对社区矫正机构及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纠正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5件,发出监外执行监督文书3份,有效规范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全面落实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就发现的办案风险及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法发出法律监督文书2份。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建立公检法跨部门协调机制,督促清理109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对一起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8的25年前故意伤害致死案,在查清案件事实、充分释法说理、妥善化解矛盾后,依法层报最高检不核准追诉,获最高检采纳并推广转发相关办案经验。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推进。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逐条逐项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执行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着力推动各项监督均衡发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书3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办理民事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维权19件,通过支持起诉和持续跟进,帮助14名外来务工人员解决拖欠工资39万余元。围绕护航民生民利,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3件,发出非诉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书4份。进一步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大对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交叉、行政机关处罚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检察意见书9份。
公益诉讼检察扩容增量。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4件。积极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组织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30家单位参会,助力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立案23件,提起诉讼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促使被告赔偿公共利益损害1379万余元,有力推动责任主体加强对建筑废土、矿山地质保护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聚焦民生领域,开展个人信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非法采集个人信息问题,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五、坚持固本强基,以检察力量助燃发展动能引擎
区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铸牢红色检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
抓住政治建设“定盘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等载体,营造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检察能力现代化注入“精神内核”。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服务生态绿”工作机制9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奏好能力建设“进行曲”。全面落实公务员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要求,将政治素质作为干部考察首要标准,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让担当者上、有为者进。将专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重要抓手,开展以赛代训、岗位练兵等活动,积极参加厦漳泉莆、厦漳深等多地联合论辩赛,开展各类学习教育95次,突出解决“本领恐慌”问题。积极选派业务尖子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先后有6名检察人员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厦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检察公文写作标兵”等荣誉。发扬工匠精神,培育精品案例,共有5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或被最高检刊物收录编发。
擦亮正确履职“监督镜”。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等制度规范,全年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7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持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组织评查案件113件,发起流程监控137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拓宽代表、委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回头看”、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2人次。召开座谈会,向代表报告检察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区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双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担当意识、鼓足队伍干劲,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法律监督的能力不断提升。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和区法院的配合与制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方式还需丰富、措施还需强化;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仍然存在短板,监督刚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理念仍需持续更新,数字检察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纵深推进;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干警业务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23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开拓进取的奋斗姿态,扎实履行检察职责使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奋力谱写富美新同安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护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保障同安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护航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依法从重批捕、起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强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助力筑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根基。持续用好检察建议促进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用心用力用情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为维护公平正义体现“检察担当”。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四大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进“两项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出行安全等领域履行监督职责,践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三是聚焦队伍建设,为筑牢忠诚担当锤炼“检察品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提升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质效。不断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在司法实践中锻炼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进。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精耕检察“责任田”,打造监督“强磁场”,涵养队伍“好生态”,全力推动同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富美新同安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