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科研人员一同出海,在东山岛附近海域全程监督生态修复项目的海底移植作业。当天,共有500株石珊瑚苗被移植入海。
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基层检察院在党的领导下,如何高质效履职,把政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治理的实际成效?同安的山海城乡之间,给出了一份具体答卷。产业园区、老城街巷、乡村社区、校园周边、山林海域,构成了同安基层治理最真实的现场,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检察履职所面对的,不只是一本本卷宗,而是经济发展、群众权益、生态保护和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
日前,同安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个荣誉背后,是一个基层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把案件办进发展现场、民生现场和治理末梢的过程。
“对我们来说,基层检察工作不能停留在办结一个案件。”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案件背后往往连着群众诉求、行业风险和治理短板,检察机关要做的,是通过办案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让公平正义更具体地落到基层。
在发展现场办案监督 把问题推向真正解决
基层检察院的履职成效,首先体现在一方平安稳定与发展之中。
不久前,同安辖区的一个社区里,一处停滞超过十年的建设项目得以重新盘活,该项目牵涉产权、判决、收益分配等多重关系,曾长期闲置,单靠一般协调很难打开局面。面对这一问题,同安区检察院选派党员先锋检察官深入一线,对接相关法律诉求。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现场、调阅卷宗、梳理法律关系,在调查取证中发现原审判决存在错误,随后启动监督程序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最终获改判支持,重新盘活出租的项目每年可以为村集体增加收益228万元。
从闲置项目到稳定收益,变化不只体现在一处建筑的重新启用上。对基层来说,这是存量资源被重新激活;对群众来说,这是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有了依法解决的出口;对检察机关来说,这也是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走向实质解纷、促进治理的一个缩影。
“监督不是简单发出一份文书,也不只是就案办案。”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一线的很多问题,表面看是一起案件,背后往往连着发展堵点、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利益诉求。检察机关要做的,是通过调查核实、依法监督和协同履职,把问题真正推向解决。
类似的监督还体现在公益诉讼中。在一起时间跨度二十余年的国有土地出让“旧案”中,同安区检察院通过向区政府通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问题进入实质处理,促成回笼资金436万余元。
经济社会运行中,同样需要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2人;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监督立案全市首例“自洗钱”案件,相关案例入选福建省洗钱案例汇编。
在山海之间履职 把生态保护做得更具体
同安依山面海,生态资源丰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夕,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科技兴海基地,对一批石珊瑚苗进行清点验收。随后,检察官与科研人员一同出海,在东山岛附近海域全程监督海底移植作业。当天,共有500株石珊瑚苗被移植入海。
石珊瑚被称为海底“建筑师”。它们的重生,是同安区检察院探索“检察+科研”生态修复模式的一个缩影。针对涉海珍稀物种违法案件,该院整合科研机构技术资源,依托珍稀物种人工繁育资质,引导当事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项目。目前,已培育并投放石珊瑚1200株、厦门文昌鱼69.5万尾、中国鲎幼苗2900只。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厦门市公益诉讼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连续四年开展增殖放流,累计投放鱼蟹苗276万余尾。
生态案件的专业性,决定了检察履职不能止于法律判断。在陆地上,针对野生动植物私捕盗挖等乱象,同安区检察院构建“司法委托+科研培护+属地回植”闭环机制,推动设立野生植物保护点。生态修复还被纳入“双碳”视野。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打通“生态司法+碳汇交易”渠道,已认购蓝碳10.8万余吨、73万余元,并逐步拓展红树林等绿色项目。
对同安区检察院而言,生态检察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发生在海底、山林、湿地和乡村之间的具体实践,如今,该院正通过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和跨部门协同,把生态保护的责任链条拉得更长。
在群众中间回应关切 让司法保护更早抵达
如果说发展和生态体现的是基层检察履职的广度,那么民生案件体现的则是检察工作的温度。
对一些群众来说,走司法程序并不容易。证据怎么整理、诉求怎么表达、异地维权怎么推进,都可能成为现实门槛。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支持起诉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刊载,办理的跨省协作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通过支持起诉、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方式,检察机关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补上维权能力短板。2025年8月,《党建引领聚合力 支持起诉护民生——同安区检察院构建支持起诉权益保障新模式》获评厦门市机关第一届体制机制创新优秀十佳案例。
未成年人保护,则是同安检察回应民生关切的另一条路径。今年1月23日,同安区检察院召开“护童安”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总结会。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校代表和12名表现突出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坐在一起,围绕校园安全、线索收集、协同联动等问题交流讨论。来自学校一线的观察员讲述日常发现的隐患,检察官在提出解决对策的同时,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未成年学生和学校管理的责任问题对在场教职工开展培训。
这场总结会背后,是一项运行多年的机制——2019年底,同安区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意见,创设“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依托“护童安”机制,该院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磋商结案7件。
观察员提供的线索,曾推动多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在全市首例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中,同安区检察院通过观察员取证,了解到多家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宾馆详址,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辖区住宿经营场所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该案被评为厦门市检察机关十佳法律监督案件,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围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交通安全、危险玩具等问题,该院还启动“净校护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50余家,现场发现并下架危险玩具及不合格产品15件。
从发展现场到山海之间,从群众身边到治理末梢,同安区检察院把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答卷写在一件件案件的扎实办理上。
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新的起点,继续立足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治理所急,以更实履职回应新时代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