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提起某矿业有限公司、林某某、梁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获法院判决支持,据悉该案系近年来提起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索赔金额最高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索赔总金额为230余万元。该院在审理过程中与翔安区自规局、农业农村局就修复范围、修复面积会同林业鉴定专家进行2次现场勘察,进一步确认降坡、复绿、客土的范围和面积。针对该矿区非法采矿范围大、涉及地块多,且超深开采、越线开采同时并存的情况,同步比对测绘图和无人机航拍图,综合测算其需要修复的面积和范围,确保数据科学。针对非法采矿部分地块被政府征收且正在由政府组织补植复绿的情况,向翔安区自规、农业农村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结合“谁开采、谁治理”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以及我省关于补植复绿的有关规定,在庭审阶段有力驳斥诉讼代理人的关于地块已被政府征收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