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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制定《厦门市同安区建立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时间:2020-09-18  作者:第四检察部 林静娟、柯佳丽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规范服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管理,避免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参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防止国有财产流失,院联合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制定《厦门市同安区建立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一是建立专人联络机制。区人社局指定专人作为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工作联络点的联络人,对外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对内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工作;院、区司法局指定专人与区人社局联络人进行业务对接,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建立常态工作联系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从2020年8月起,区检察院每季度制作生效服刑人员名单,区司法局每月制作入矫报到的社矫对象名单,并于7个工作日内制作社矫期间被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死亡、因涉嫌犯罪被追捕或羁押的辖区矫正对象名单,提供给区人社局核查;区人社局核查后可向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申请提供相应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处置服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区检察院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前往区人社局,通过调取档案、查阅记录等方式,监督区人社局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等情况。区人社局应配合检察机关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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