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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典型 | 同安区检察院:红蓝绿三底色绘就生态检察新篇章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天气尚未转暖

但在厦门这片土地上

依然是一幅高颜值的山水画卷

这背后,一直都有

同安区检察院不懈努力的身影

 


 

 

 

 

 

 

PART ONE

 

近年来,同安检察院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走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的困境,同安区检察院以集中管辖全市涉生态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为契机,创建“党旗红+检察蓝+生态绿”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实现党建引领业务,业务推动党建。

 

PART TWO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引导党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厦门党建e家”“银城党建”等学习平台,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储备,通过组织党员到军营村高山党校重温入党誓词、到白交祠村走访研学等活动,深刻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任职期间提出的“山上戴帽、山下开发”经济策略中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思想,让理论学习“接地气、有人气”,并积极引导党员立足检察职能树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

 

 

制定《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立生态检察部,纳入第二支部,并在全省率先实行涉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先行先试,提高办理涉生态环境案件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支部战斗力。先后会同同安区环保分局、同安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建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厦门市同安区群众举报环境污染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一是践行生态修复有成果。以深化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三年来,共促成40余名涉案人员缴纳生态修复费近500万元、补植复绿416余亩、修复矿山2个、复垦耕地60亩,督促缴纳涉案废液和原辅材料的无害化处置费7.3万余元,发出生态修复令2件,放流鱼苗110万余尾,引导6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和短视频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

 

二是推进公益诉讼有力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类刑事犯罪民事追责的力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共计索赔生态修复费用549万余元。同时,为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其中发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全区77处矿山72处得到不同程度修复。2020年省人大调研组视察矿坑回填现场时,指出“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功不可没”。同年,同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评价位居全省首位

▲公益诉讼推动洪塘矿坑治理

 

 

一是普法方式更鲜活。依托驻莲花镇、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以开展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党员集中进镇街社区、企业、校园,利用宣传画报、手册、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开展生态检察法治宣传,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意识,预防和减少生态违法犯罪。

 

二是普法渠道更多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筑新媒体宣传矩阵,打造工作亮点多元化。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门户网站、抖音等平台,结合典型案件以案释法,抓住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普法,进一步宣传生态检察工作特色与亮点。

 

三是普法元素更丰富。组织策划党员干警演唱环境日主题曲宣传短片《让中国更美丽》、拍摄法治公益微电影《归藏》,获得生态环境部、正义网、福建检察、厦门政法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制作“爱生态爱我家”厝边讲法动画小视频,通过主人公“安小生”“安爷爷”视角,闽南语、汉语双语齐下宣传生态保护思想,通过“漫”说法律,“动”态宣传,让法治保护“活”起来;打造具有同安特色的生态检察展厅,作为党员活动示范基地,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融合光、电、影、AR、VR等新兴元素,展现生态法治建设成果。截止目前,生态检察展厅共接待参观2500余人次

 

 

PART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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