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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检察院“三举措”强化涉海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是充分履行海洋生态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2020年以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6件33人,起诉盗采海砂非法采矿案9件19人。督促犯罪嫌疑人履行海洋环境资源生态修复义务,追缴违法所得退赔款200万余元,缴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保证金27.5万,共运用增殖放流机制16件,放流增殖鱼苗135万尾。二是充分发挥海洋生态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落地见效。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盗采海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起诉1件5人,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321万余元,已获一审法院判决支持。针对禁渔期地笼堆放在船舶停泊点,且有沿海居民在现场清理地笼,可能被持续用于渔业捕捞活动,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三是拓展延伸海洋生态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组织犯罪嫌疑人进行增殖放流的同时,先后三年开展伏季休渔期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LED屏幕将海洋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理念传达给渔民和其他群众。结合所办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典型案例,创新厦门同安生态检察展厅展示形式,向社会大众开放,增强参观者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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